山西省总人口达到3571万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2号)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4](%)
(人) 2000年 2010年
全国合计[3] 1339724852 100 100
北京市 19612368 1.09 1.46
天津市 12938224 0.79 0.97
河北省 71854202 5.33 5.36
山西省 35712111 2.60 2.67
内蒙古自治区 24706321 1.88 1.84
辽宁省 43746323 3.35 3.27
山东省 95793065 7.17 7.15
河南省 94023567 7.31 7.02
陕西省 37327378 2.85 2.79
现役军人 2300000
难以确定常住地 464998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本表全国合计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口数。
[4]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国合计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人口)的比重。
版权所有:河北省山西商会 备案号:冀ICP备17022304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3234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8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