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涉企收费项目未公布企业可拒缴
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效能革命”,日前,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今后,石市将把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范围,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幕后交易”等问题。
■“一站办结”杜绝“幕后交易”
按照《规定》,石市将全面推行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办结”,除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外,所有审批事项要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
加大对“窗口”的授权力度,并将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范围。严格落实部门一把手周坐班制、“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一章办结制等运行机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幕后交易”等问题。
■涉企收费实行“一费公示”制
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口受理、一章审定、一费缴清”扎口式收费模式。物价部门每年对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一次梳理核查,统一编制《收费项目目录》,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和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未经公布的,企业有权拒缴。实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缴费登记卡》和《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凡“两证、一卡、一书”不全者,企业有权拒缴。各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涉企收费情况通过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对企业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 》见商会区域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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