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0平方公里
2014年河北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87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4%,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009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0.5%,超额完成水利部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
据悉,2014年共下达中央和省级投资4.48亿元,比2013年增加42%。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由2013年的1.15亿元增加到2.3亿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项目投资由8626万元增加到1亿多元;省重点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资金由45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2015年增加到6000万元。
与此同时,2014年河北省还完善了水保立法,将矿产资源开发纳入了生态补偿范围,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新突破;全年省级共批复水土保持方案223个,验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74个,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对24个县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行绩效考核,实行了末位淘汰制,暂停了两个县2014年治理任务,促进了相关县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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