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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实行救助

        今天,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在去年辛集市和元氏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河北省今年将在新农合各统筹县(市、区)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也就是对全省农村参加新农合的0—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上述疾病的儿童进行重大疾病救助。据悉,凡经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审核通过,患儿在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救治补偿待遇,其最高可获90%的补偿。

        河北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制定出台了《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试点病种:0—14周岁(含14周岁)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中危)、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六个病种。

        患儿如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个人只需交10%的医疗费

        据介绍,对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民政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20%补偿。患儿缴费标准: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10%交纳,不属于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30%交纳。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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