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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6月10日,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201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7月起,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全面调整,省会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615.30元,上限调整为8076.51元。省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则调整为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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