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淘汰41家企业落后产能
日前,张家口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今年有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14个县区签订“责任状”,确保在11月底前,列入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41家企业的落后装备和生产线全部拆除或转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首先要淘汰落后产能。”张家口市态度坚决。“十一五”期间,该市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降耗,累计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3万吨、落后炼钢产能5万吨、落后烧结产能274万吨、落后水泥产能103.8万吨、落后造纸产能0.58万吨。今年,张家口市政府又明确提出,“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各降低16%左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落后生产能力逐步淘汰”。
经过近5个月的摸底调查,今年5月,该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14个县区政府下达了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包括41家企业的54项落后产能,涉及冶金、建材、造纸、陶瓷、机械、纺织等行业,主要淘汰落后产能为:炼钢389万吨、炼铁262万吨、球团174万吨、水泥59万吨、黏土砖31850万块、造纸4.7万吨、酒精0.5万吨、陶瓷2.75万吨。
为确保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该市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严格市场准入、加快落后产能退出、加大处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加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以钢铁、水泥行业为重点,强化安全、环保、质量等指标约束,严格行业准入。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严格项目审批鼓励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改造产能落后企业,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产能进行技术改造。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发挥差别电价、水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提高落后产能企业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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