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8月13日发出《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省政府决定,自2011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各市组织自查的基础上,省政府派出督导检查组赴各市开展督导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每个督导检查组在每市至少检查15家企业,其中自行抽查的不少于5家。
督导检查组将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自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及责任制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中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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