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依法治价 促进全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30日在全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稳定市场物价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全省物价系统要大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力度,着力优化政务环境,保障和服务全省中心工作,为促进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法制环境。
李福龙强调,下一步山西物价部门重点要在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完善: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行政决策制度。山西物价部门要更加重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用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决策,用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为促进宏观调控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定价听证、成本监审、集体审议、价格(收费)公示等价格决策制度。为完善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和基本规范,分解落实岗位职责,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通过行政复议及时纠正工作中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通过监督检查反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
二、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循制定程序,要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的依据。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责脱节等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解决执法主体错位、越位问题;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合法行政原则的贯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通过行为程序规范控制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李福龙说,目前,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价格工作面临着社会发展进入矛盾凸显期,妥善处理价格问题的难度加剧;社会利益诉求趋于多元化,价格工作面临的舆论环境更加复杂;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日益增多,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性增加;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难度加大。我们物价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综合协调,深化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强化物价部门的调控监管作用,改进价格调控监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价格环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物价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物价系统一定能够应对当前复杂的价格形势,管理好通胀预期,完成全年的价格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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